王宝强索赔200万 龙虾店侵犯其肖像权
时间:2015-07-02 16:25 来源:温州视线 作者:温视编辑
近日,王宝强在和官司“打交道”,因为肖像权被上海一家龙虾店侵犯,王宝强索赔200万并要求对方登报道歉。 上海杨浦品味食尚酒楼未经王宝强许可,使用他的照片挂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商业宣传。王宝强委托律师起诉该龙虾店,合计索赔200万元,并要求登报致歉。 被告律师表示使用的照片是与“盱眙於氏龙虾餐饮服务连锁有限公司”签署加盟协议后获授权使用,并无侵权过错。王宝强代理律师称,王宝强仅为“盱眙形象代言人”,其本人从未代言过“盱眙於氏龙虾”。因双方还存在分析,当日,审判长宣布休庭,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责任编辑:温视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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