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无罪释放后疑遭封口 家人害怕不敢接受采访(3)
时间:2010-05-11 09:22 来源:网络 作者:秩名
记者:当时用什么打的你? 杜金梅:木棍。 解说:对于当时的办案人员究竟是否有刑讯逼供的行为,人们还期待最终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但即便当时不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当地法院对赵作海的判决,也让关注这个案件的人们心生疑问,杀人分尸,如果证据确凿,为什么判了死缓呢? 陈永生:实际上典型的做法,事实清楚,判死刑应当执行,但证据不足,实践当中判死缓,留有余地的判决,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事实不清是应该做无罪判的。按照法理,现在刑事诉讼的一个通行原则,叫无罪推定,要求是疑罪是从无的。 解说:11年的牢狱之灾,赵作海妻离子散,媒体报道,当赵作海签署完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之后,鞠躬致谢,但是向谁致谢,语焉不详。 主持人:得知这个案子之后,人们在感到离奇,感到镇静的同时也在说,庆幸啊,幸亏赵振晌他是能够回来了,如果他要是没回来,赵作海会怎么样? 白岩松(评论员):所以我说首先应该谢谢赵振晌,因为他回来了,而且回来得还不算太晚,如果等到再隔十年左右的时候,估计赵作海也已经放出来了。因为他如果要是没回来的话,赵作海在里头,现在表现很好,他毕竟是死刑,死缓两年,然后经过了两次减刑,可能大约得在牢里待18到20年这个概念,起码还要蹲一些年,等他出来的时候,六十多岁,六七十岁了,而且你也不能确定,那个时候赵振晌还能够回来,这是第一个,就是说他还会继续蹲下去。第二个,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有罪,因为毕竟是蹲完了将近20年出来的。第三个,我们的公检法系统也就失去了一次自我纠错,自我警示的一次机会。 主持人:这是我们不敢做的一种假设,但是有很多假设我们必须要去做,比如说他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是如果他真的是故意杀人,证据确凿,同时还有分尸的情节的话,是应该判死刑的。刚才律师也讲了是疑罪从轻才有了这样一个结果,我们做一个假设? 白岩松:这个假设其实你可以这样去想,公检法系统本身一开始就是错拘,然后就是错地提起了诉讼,然后最后错盘。因为三者之间互相拧成了一股绳,恐怕最后在法官量刑的时候也有了一种,因为它有一些核心的证据是不存在的,比如说做DNA检测,那个无头尸做DNA的时候,甚至拿到辽宁去做。但是细节呈现说没法做,它不太对的上。 这么关键的一个东西,如果按照我们的法理刑事诉讼改完了之后,或者叫无罪推定,或者叫疑罪从无这个概念的话,这是不该判的,但是又要判,因为前面抓了,又提起诉讼了,最后判。判的时候可能稍微有一点什么东西萌动了一下,又没判死刑,最后还算留下了一个活口。更或怕的是,如果当初判了死刑的话,赵振晌回来又该怎么样? (责任编辑:温州视线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