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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瞎炒:天上人间第一花魁梁海玲首单生意进账400万

  现在的新闻人到底还有没有职业道德?拿根本没有的事情来炒作,看长江日报和某网站28日的文章,天上人间是不是真的有梁海玲此人,本人没有证据,但是看报纸和网上下面这篇文章,我可以断定,这是在瞎扯。而且网上报纸发布的照片是日本的一个女优写真,我真的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拿这样根本不存在的事情炒作。

   梁海玲并不是“天上人间”中最漂亮的,但“会做人、会做事”。那时梁海玲出台价是1万元。梁海玲的第一单“生意”来自一名台湾人,对方豪掷400万。

“天上人间”第一花魁梁海玲

     “天上人间”被警方查封后,5年前一起命案在网上炒得火热。被害人是有“天上人间第一花魁”之称的梁海玲,传言其遭人盗抢后被勒死。警方调查发现梁海玲名下竟有1000万元巨额财产。在该“花魁”住所,除查获巨额遗产外,还有多个外省高官电话。

   2005年11月13日,梁海玲在家中被杀。

  据知情人透露,当时警方赶到现场,“被其家中的奢华震惊”:衣柜内衣服、皮鞋都是名牌,有不下10件貂皮大衣,昂贵首饰不计其数。

  至今仍未结案

  对于梁海玲被害原因,最多的传言是两名与其关系密切的男子所为。这两名男子是梁海玲包养的情夫,每人每月2万元工资。两人将梁海玲勒死,图谋巨额财产。

  对此,知情人透露,据调查梁海玲身边确实有这样的男人,但网上传闻并非属实。警方还征集过线索。事隔近5年,案件线索一直没有,现在警方仍在对其被杀案件进行侦查。

  首单“生意”400万

  目前“梁海玲”的照片在网上被疯狂转载。据多名曾与梁海玲认识的人士证实,这些照片不是梁海玲本人。梁海玲并不是这些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但“会做人、会做事”。那时梁海玲出台价是1万元。梁海玲的第一单“生意”来自一名台湾人,对方豪掷400万。(据新京报)

  此前的“天上人间”坐落在东三环长城饭店一角的夜总会,被称之为权贵享乐之地、纸醉金迷之所。去一次“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

  “没有人知道‘天上人间’的水有多深”,许多人这样表述“天上人间”的“后台”。

  即便被查处的第二天,这家夜总会的保安也对前来“猎艳”的客人说:“(停业)用不了半年,过几天就能再开。”

  有关“天上人间”的背景,网上传言甚多。警方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了其中两条的真实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北京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在“天上人间”消费时,因纠纷与保安发生争执。该副局长遂将警方防暴队召至。但令这位副局长大跌眼镜的是,“天上人间”竟然也迅速调来了一支极其强力的队伍,双方剑拔弩张,最终,该副局长“未获便宜”。

梁海玲,172cm的身高、45Kg的体重、甜美的声音是她让男人神魂颠倒的法宝。

    网传梁海玲身材火辣,皮肤白,172的身高,45公斤的体重,被称为“天上人间第一花魁”。
  现场有陪侍无“交易”
   5月11日夜,警方从位于朝阳区的四家顶级娱乐场所内,共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其中,118人出自“天上人间”。
  20多岁、容貌靓丽、身材高挑,曾去那儿消费的何先生说,这是“天上人间”陪侍女郎的“统一标准”。
  某外企员工何先生曾经受客户之邀去过一次。何介绍,“天上人间”的陪侍小姐,和他去别处的感觉不同。“别地的小姐没文化,满嘴的钱啊,房啊,衣服啊。“天上人间”的小姐会随着客人的话题聊,‘能从电子科技,聊到历史人文,甚至政治经济,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根据有关消息,5月11日的警方行动,除了有偿陪侍外,未在“天上人间”查获到卖淫嫖娼行为。
  多位去过“天上人间”者称,这种结果“可以预见”。
  在何先生看来,“天上人间”的客人们都不会随便作出非分之举。“最多是喝酒唱歌时,顺便揽着小姐的腰,或者是随手把手搭在小姐的腿上。”何先生讲,在他看来对小姐不过分有两点,一是来这玩显示着身份地位,“有身份的人碰小姐,不能像没有教养的粗人”,再有“天上人间”的名头谁都听过,太过分了就怕会给自己找事。
  他们称,限于身份和“天上人间”的规定,一般不会有人在此进行肉体买卖行为。(据新京报)
  相关新闻:“天上人间”水有多深“花魁”握数高官电话
  信息时报 2010-05-28 报道
  一夜之间,“天上人间”从天上,直直地被挑落凡间。5月11日晚,朝阳警方对这家被称为“北京最牛夜总会”进行突击检查。随后,“因存在有偿陪侍、消防安全等问题”,“天上人间”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此前的“天上人间”,被人称为权贵享乐之地、纸醉金迷之所。其消费据说是以“百元钞票的厚度来计算的”,非平民所能企及。
  即便被查处的第二天,这家夜总会的保安也对前来“猎艳”的客人说:“(停业)用不了半年,过几天就能再开。”对于这种说法,很多常客并不怀疑,他们相信“天上人间”的能力。但来自北京警方的消息称,此次专项行动,对卖淫嫖娼、有偿陪侍等涉黄现象“零容忍”,“发现一伙,坚决打掉一伙”。
  水究竟有多深?
  “没人知道‘天上人间’的水有多深”,许多人这样表述“天上人间”的“后台”。
  有关“天上人间”的背景,网上传言甚多。警方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了其中两条的真实性:上世纪90年代后期,北京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在“天上人间”消费时,因纠纷与保安发生争执。该副局长遂将警方防暴队召至。但令这位副局长大跌眼镜的是,“天上人间”竟然也迅速调来了一支极其强力的队伍,双方剑拔弩张,最终该副局长“未获便宜”。
  2005年,所谓的“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遇凶身亡。有当时参与调查的警方人士称,尽管案件至今未破,但依然能够记得,在该“花魁”住所,除查获千万之巨遗产外,还有多个外省高官电话。
  “天上人间”的背景,由此可见一斑。一位知情者称,如此背景,在于它多年的人脉积累。来此消费的常客,非富即贵。  未查获卖淫嫖娼
  5月11日夜,警方从位于朝阳区的4家顶级娱乐场所内,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其中118人出自“天上人间”。20多岁、容貌靓丽,曾去那儿消费的何先生说,这是“天上人间”陪侍女郎的“统一标准”。
  在某外企员工何先生眼中,“天上人间”的陪侍小姐,和他去别处的感觉不同,张嘴都是标准普通话;从不跟客人顶嘴,即使不高兴,也都微笑不语或撒撒娇。“别地的小姐没文化,一听谈吐就没受过多少教育,满嘴钱啊、房啊、衣服啊。‘天上人间’的小姐会随着客人的话题聊,‘能从电子科技,聊到历史人文,甚至政治经济,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据有关消息,除有偿陪侍外,警方5月11日未在“天上人间”查获卖淫嫖娼行为。在何先生看来,“天上人间”是一个高档消费场所,客人不会随便作出非分之举。限于身份和“天上人间”的规定,一般不会有人在此进行肉体买卖行为。
  令人咋舌的消费
  何先生唯一的“天上人间之旅”,花了五六万元。虽然不是自己掏钱,但他仍然咂舌:一瓶普通的355毫升啤酒价格七八十元,一杯鸡尾酒200元;一瓶在普通酒吧最多2000元的“皇家礼炮”,在这里要5000元。此外,邀请何先生的客户,随手从兜里掏出一小叠百元大钞,扔给服务生作小费,“少说也得1000块钱”。一位客人说,在大厅普通消费,也要7000多元。

  有的陪侍女可以出台,坐台费约500~1000元,出台费则为3000~5000元。陪侍女“草莓”(化名)证实,她自2003年到“天上人间”,“只坐台不出台”,每晚收入1000元左右。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天上人间”有偿陪侍等涉黄行为长期存在,“不相信监管部门不知道,而是没有积极查处”。  
  低调查处高调宣传
  一位长期从事治安工作的警方人士称,此次查处是北京警方近十年来,在同类行动中“声势最大、打击力度最强”的一次。据悉,行动当晚,为防走漏风声,参与办案的人员统一关机,事先许多警察并不知行动计划。与行动的低调不同,事后,警方高调宣传。官方称,存在有偿陪侍和消防安全隐患,是“天上人间”被勒令停业的主要问题。6个月的停业整顿期,是此类处罚的最高上限。

  消息甫出,舆论爆棚。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评论称:这属于向某种特权进行坚决的挑战。另有观点称,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新任局长傅政华上任第74天烧的“第一把火”。另一个背景是,中央综治委之前3个工作组赴京津沪渝穗五地暗访检查,检查发现:“尤其是个别地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仍较为猖獗。”
  不过,依然有人观望:真的能关半年吗?再营业,就没有有偿陪侍了吗?专题据《新京报》  
  天上人间股权已转让四次
   即便是“天上人间”所在地、朝阳区麦子店街道的许多老居民,也不能清晰回忆起“天上人间”是什么时候开业的。它的股权变更,也异常复杂。
  根据公开资料,“天上人间”商标申请日期是1995年11月29日。1997年5月14日,北京长泰歌舞厅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取得“PASSION”与“天上人间”中英文组合注册商标。工商资料显示,1993年3月,北京长泰以中外合资形式在京注册,注册资金200万美元,有效期限自1993年3月至1999年3月,投资方为北京长城饭店公司和香港广泰国际有限公司。广泰国际法人显示为覃辉,该公司鲁姓董事长为长城饭店方面委派。

  1999年9月28日,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注册人变更为北京长青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长青泰公司亦为合资企业,大股东为覃辉掌控的北京卓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投资方为长德(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法人为新加坡籍的林美峰。
  2005年前后,长青泰同意转让其名下股份,深圳某实业公司接替入主。日前,星美影业老总覃宏也公开透露,早在2005年,他与兄长覃辉就已经转让了“天上人间”所有股份。
  其后,“天上人间”先后出现多次转让。首次转让于2005年11月8日完成;第二次转让申请完成于2007年5月;第三次转让完成于2008年7月;第四次转让完成于2009年11月。据了解,目前商标申请人是一家名为“石本”的北京投资公司,该公司获得“天上人间”商标至今最多只有几个月。
  而另据记者调查,“天上人间”目前的实际经营者为“北京赛华名豪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金3000万元。  
  不露富不拍照勤搬家
   陪侍女草莓称,自己2001年大学毕业考公务员未果,原来在北京一家国企做会计,每月能拿到3500元左右的薪水。草莓说,“天上人间”的小姐们都很感激妈咪,如果身体不舒服,妈咪绝对不会让她们坐台;客人要灌酒时,妈咪也会解围;如果不愿出台,妈咪绝对会拦着客人。
  草莓有自己的一条原则,坐台时不和任何客人或一同坐台的姐妹们照相。“万一照片流到网上,我将来怎么找老公。”她说,现在网上流传的“天上人间”的小姐照片,很多都是假的。
  在“天上人间”的几年,草莓赚了一大笔钱,她不愿透露具体数目,只是说“在北京买房买车不成问题”。草莓说,她花36万在老家给妈妈买了套房,自己没买房、没买车,一直租着两居室一个人住,“不能露富”。
  不跟姐妹们同租,半年就搬一次家,也是草莓的原则。她说,这样是防止作息规律会被邻居怀疑,不想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为避免一些好色之徒的非分之想,她在一个地方最多就住半年。
  写这些无聊的内容的人,是不是有商业目的?无非是为了报纸更好卖,网站赚点击率,除了这样的低俗的目的,还有什么呢?当然了,如果天上人间果真有梁海玲这个人,或者说果真梁海玲是这么一个人,这些五年前的细节,是谁在保留?报道中的照片是日本写真女大出美幸,身高只有1.62,看这样的照片,哪个瞎了眼睛的人也知道,这个照片人物哪来的1.72米的身高?如果梁海玲真的已经死了,那么这些报纸和所谓的新闻网站拿死人炒作,当然不存在侵犯人身攻击,况且是一个风尘女子,没有人会为她抱打不平。悲哀的是这些吃饱了没事干的人,这些捏造事实当作新闻来传播的报纸和网站,你们比梁海玲更加的可悲,看看你们写的文字,伸出头在卫生间的马桶里照照,比天上人间的小姐是不是龌龊了许多?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