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新政出台
时间:2018-09-14 13:22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yujeu
北京公积金新政出台:9月13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出台实施新政。新政自本月17日起施行。此前已经网签的则按原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出台的新政,目的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积极引导市民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 “认房又认贷” 此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是“认房”,不看贷款记录,只要是名下无房,即可按照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这次新政中,公积金贷款实施了“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购房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情形,被核定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被核定为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 根据新政,今后公积金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也就是说,丈夫是7年,妻子是5年,那么也只能贷7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65岁 此次公积金贷款还调整了贷款年限。原先对于2017年3月18日(含)网签后的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是截止到70周岁,同时不超过25年。这次调整后,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 东城西城户籍买郊区房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 此次新政策规定,一个家庭,丈夫和妻子的户口都在东城区或西城区的,如果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而如果夫妻一方是东城区或西城区户口,另一方是朝、海、丰、石这4个区户口的,那么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央视记者 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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