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与国土部研究地产公司上市问题
时间:2010-03-11 23:05 来源:wenzhou1 作者:温州视线
3月7日,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入第五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接受人民政协网、和讯网的联合访谈时谈到,对于房地产公司的上市融资,证监会目前正向国土资源部征求意见,对房地产公司的上市合规性进行研究。 证监会向国土资源部征求意见 研究房地产公司上市 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大背景下,对房地产行业收紧银行贷款,一时间,房地产信贷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针对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融资问题,朱从玖表示,证监会正在与国土资源部进行研究。 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以来,房地产企业的各条融资渠道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紧,从明确提出银行严控房地产贷款,到银监会下发文件,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这些收紧银根的措施,对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施加了不小的压力,目前来看房地产公司在资本市场能否顺利上市,实现大规模融资也存在变数。 朱从玖说,“证监会确实在与国土资源部对房地产公司的上市合规性问题进行研究。房地产企业在特殊环境下,在土地使用、预售房政策等方面,实际上有很多的要求,对此证监会并不熟知。因此为了稳定运行,我们需要和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征求国土资源部的意见,对房地产企业融资进行判断。” 研究存量发行方法解决上市公司超募发行 针对新股发行中超额募集资金的问题,朱从玖委员表示,发行人募集投资项目只是公司经营的一部分,除了新募集的资金之外,大量的资金是前期资本投入、利润积累和银行贷款。“在一级市场,对一个发行人来讲,在做IPO申报,只是其业务的一个部分,并不是其所需资金的全部。由于我们处于转轨的阶段,沿用了传统体制下的审批,并不完全适应现代市场的要求,这些情况告诉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市场审核机制。”他说。 但他也指出,在过去确实出现过公司滥用资金的状况,将募集资金用到其他用途上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朱从玖认为首先应加强监管,使这种情况减少。第二这个问题的出现与发行的情况要求相关。因为根据目前的股票发行要求,新股发行需要有地板发行量(公开发行部分不得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因此造成了其资金的筹集量有可能超过其利用的能力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国际市场上通行的解决方法是存量发行,即在公司IPO时,老股东对外公开出售一部分股份。“现在我们也在研究如何解决这种情况,对存量发行的做法我们也在研究的阶段。”他说。 (责任编辑:温州视线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