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大闸蟹的老板出新奇办创意网站(3)
时间:2010-03-30 12:1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网络
第二种产品则是针对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简单的诸如logo、包装、网页的设计。收费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类似。 第三种产品则更为灵活,即为客户和大品牌策划创意征集比赛,这种每两个月举办一次的比赛,可以结合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创意征集,并向客户收取固定费用。 无论是哪一种产品,与传统广告商的策划费相比,创意功夫网收取的费用都便宜得惊人。购买创意只需要9999元,购买设计只需4999元。而客户赞助创意比赛,只需要花费10万元,便可以得到上千件创意作品。联想集团近日便尝试了这个“产品”。他们希望向大学生推出一款新的笔记本。最后的结果显示,来自于网络的创意不仅丰富,而且更容易被年轻人所接受。 对企业主来说,这些产品听起来似乎具备很高“性价比”,颇具吸引力。但是对于创意功夫网来说,这样的“个性化”服务模式能被规模复制吗? 傅骏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希望尽可能将服务标准化,比如,针对“设计”这个产品,尽可能建立一个足够大的数据库,以便客户自行挑选,将用户购买包装设计、标签等产品的服务简化。近期他还准备跟阿里巴巴合作,为阿里巴巴网站上的中小企业提供包装、标志以及网站等设计服务。 效法好莱坞 关于盈利的问题,傅骏近期又有了新点子,他打算将“创意维权”也做成生意。 近期,他跟上海市版权局约定,凡是通过创意功夫网投递的广告创意或者设计,都将到上海版权局进行编号备案。一旦进入版权局的系统,这些创意或者设计就将“被保护”。广告客户同时要跟创意功夫网签订一份“承诺不抄袭”的协议,一旦广告客户偷用了没有付费的创意或者设计,版权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 事实上,在传统广告业,创意被抄袭的事屡见不鲜。为了争取客户,不同广告公司通常会提出几个不同的创意方案,有些方案当场没有被采纳,但是却出现在最终的广告当中。对于这一问题,很多广告公司也倍感无奈,因为根据我国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只有最终成为“作品”的成品才能被保护,而在过程中的“创意”或者“点子”是不被保护的。 “以往的版权保护是一对多,现在我们反过来做,创意保护是多对一。”傅骏说,这个合作的想法是受到好莱坞编剧工会的启发。在好莱坞,编剧的剧本都会被好莱坞编剧工会所保护,一旦有电影公司侵权使用剧本,编剧工会将出面解决。由于编剧工会在行业内拥有非常大的影响力,所以一般公司也不敢得罪编剧工会,自然不敢轻易侵权使用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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