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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800公里将未婚妻撞成重伤

  去年6月13日,江西男子邓某开车800公里撞伤未婚妻,将未婚妻撞成重伤。5月8日,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0余万元。

  2013年5月7日,邓某和未婚妻卢某订婚之后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和打架。同年6月13日上午,邓某开着朋友的宝马车去南昌修车,发现未婚妻卢某开着路虎去温州,车上还有一名陌生男子。于是邓某就开车跟随,一路跟了800公里,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龙高速北埠枢纽,将卢某的路虎车逼停在匝道处。

  下车后,邓某和卢某发生了争执,邓某就起了歹念,将停在路边的路虎车开过来撞向卢某,把卢某撞到后还想撞卢某的朋友。最后法医鉴定卢某是重伤。邓某因为感情纠纷开车撞未婚妻,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最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温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