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在线手机站

温州 > 家庭 > 婚姻 >

公媳变夫妻 为多得拆迁款公公与儿媳登记结婚

  为了多得拆迁款,公公竟然和儿媳登记结婚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上王村。去年7月,这个古老的村庄因为征地,村民户口变得炙手可热了。

  为了多的拆迁款 公媳变夫妻

  60岁的陈廉功一家五口人,只有他和儿媳是农村户口,而且儿媳还不是本村人。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款,他们做了一个决定。儿子陈小春和妻子赖晓熙,陈廉功和老伴离婚,然后陈廉功再和儿媳离婚。这件事说办就办,在2012年七八月间和9月17日,他们分别前后办理了离婚手续。2013年9月27日,60岁的公公和儿媳登记结婚了,当天,陈廉功就向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要以“夫妻投靠”的名义,办理赖晓熙和陈潇潇的户籍迁移,将二人户口迁入上王村。

  工作人员说,要迁户口先要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可是村委会认为陈家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不给证明。公媳变夫妻这件事也在村子里传开了,有村民说,登记结婚后,他们还是和原来一样生活,这是很明显的假结婚。村民说,赖晓熙母女的户口如果跟着陈廉功迁进上王村,村里上千村民都盯着的,陈家一旦迁入两个农业户口,粗略估算,拆迁安置费就要多分100多万元,而且每年还有分红。这样一来,村子肯定乱了套了。村里人知道这个消息后都死死盯着他们一家人。

  公媳联手告公安 因为户口不给迁

  村里面不肯开证明,就没办法迁户口,公安机关没法落实赖晓熙和陈潇潇的户口。2013年1月4日,陈廉功和赖晓熙、陈潇潇聘请律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把高新区公安分局起诉到江东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高新区公安分局不作为违法。

  原告认为他们申请户籍迁移符合规定,可是公安分局却没有任何行动,属于行政不作为。

  被告认为,他们依法告知了3人需要补充材料,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行政不作为。而且陈廉功和赖晓熙婚姻不真实,是明显的“假结婚”,还想利用这种方式达到迁移赖晓熙和陈潇潇户籍的目的,这种行为破坏了社会道德风尚,同时还损害了公共利益。而陈廉功最后也承认自己的这一做法是另有目的的。

  陈廉功以这种虚构婚姻方式谋求更多利益违反了社会良俗,虽然他和儿媳的婚姻合法,但是行为是非法的,而且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所以说,小便宜不要贪,搞不好还要坐牢就得不偿失了。

(责任编辑:温州在线)